现代快报+ 2023-11-28
证人在法庭上虚假陈述,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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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证人可以在法庭上虚假陈述吗?当然不可以!而且还会受到处罚!近日,南京浦口法院在审理一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时,证人于某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法院对其作出罚款 10000 元的处罚决定。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诉请追加被告陈某、王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在各自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第三人江苏某贸易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被告陈某却称自己并未抽逃出资,江苏某贸易公司实际借款给了案外人于某。

庭审中,于某称其与陈某是朋友关系,800 万元是自己与江苏某贸易公司的真实借款,由于某本人向公司出具借条,江苏某贸易公司实际向其交付 800 万元,借款用于经营,但因生意失败,一直未还。

后原告李某申请调查于某银行交易流水,调查结果显示,于某的确收到江苏某贸易公司三笔转账款项,但分别于收款当日或次日就将款项全部转回给陈某。陈某知晓调查结果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并向原告支付案件执行款及诉讼费,原告收到款项后申请撤诉,本案告结。

而针对于某虚假陈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浦口法院决定对其采取罚款措施,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良好,最终作出罚款 10000 元的处罚决定书。

浦口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是认定案件事实、依法适用法律、公平公正裁判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或其他妨害诉讼的行为。否则,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于某作出违背案件事实的虚假陈述,严重妨碍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及事实认定,因此对其作出 10000 元罚款的决定。浦口法院提醒,诉讼参与人要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挑战司法权威,要常怀敬畏法律之心任何虚假陈述、违反诚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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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 江苏 证人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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