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将导致事故发生时人员疏散逃生受到影响和阻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各企业负责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安全出口应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
现通报宜兴市 3 起近期查处的
企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被占用、锁闭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3 年 8 月 16 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三江工业炉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部分安全疏散通道被占用,此外,还存在 1 名员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后未复审在车间内进行焊接作业等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 ( 二 ) 项、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无锡市三江工业炉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合并处罚款 4 万元、对其总经理惠某某作出处罚款 0.3 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3 年 8 月 11 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超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疏散通道被占用。
【处罚结果】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 ( 二 ) 项,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超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 2.6 万元、对其总经理姜某作出处罚款 0.4 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23 年 6 月 13 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维多利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涂料车间大门锁闭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疏散标志,此外,还存在安全设备的检测不符合行业标准等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 ( 二 ) 项、第九十九条第 ( 二 ) 项,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维多利机械有限公司作出合并处罚款 3.7 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邵某某作出处罚款 0.3 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生命通道
那么企业要如何做好
自查自纠?
" 生命通道 " 排查重点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其消防安全标志设置
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1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0.9m。楼梯间、管道井及其他部位的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
二、不锁闭、封堵、占用、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楼道、楼梯间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不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齐全完好有效,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灭火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插栓应完好。钢瓶锈蚀面积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灭火器年限应在有效期内。
a. 干粉灭火器钢瓶的强制报废年限为 10 年。(看瓶体钢印)
b. 新出厂的灭火器压力能够在绿色区域的话,5 年内可以不用冲装灭火药剂,冲装后每 2 年必须冲装一次(每次冲装都有会张贴标签,记录维修时间),直至达到报废年限。
防火门
外观没有破损。闭门器完好。红色密封条没有缺失。常闭式防火门应该保持闭合状态。
疏散指示标志
外观没有破损。亮度应当满足需求。指示方向正确。疏散通道上的指示灯应当设置在离地面 1 米以内的墙面上。
应急照明
外观没有破损;插头不应拔下;按下测试灯或者拔掉插头,应急灯应当亮起,并且亮度应当满足需求。(有的应急灯试验按钮是长按 3 秒工作,有的是连按 3 次工作。)
室内消防栓
室内消火栓箱体的外壳不破损;水枪、水带和接口齐全,不破损;消火栓水压充足。
四、消防车通道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不被占用、堵塞
消防通道: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 4m;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不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上违章搭建临时性建筑。
五、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不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无 " 三合一 " 现象
1. 违规搭建
2. 装修装饰
3. 装修材料
4." 三合一 "
1
不违规搭建
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不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2
装修装饰
不采用软包、高分子材料等火灾时产生有毒烟气的装修材料。装修、装饰不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不得妨碍原有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建筑外墙、隔墙、吊顶、屋面等严禁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
3
" 三合一 "
员工宿舍不设在厂房、仓库内。
六、不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明火作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七、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 厂中厂 " 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
九、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十、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控制室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 2 人,且应持证上岗
来源:宜兴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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