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近日,网传广东一法院出具的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出现了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字样。12 月 4 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暂不接受采访。
△网传的《执行裁定书》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网传的两份《执行裁定书》截图,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公司分别与江苏省南京市的两家公司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原本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 "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 ",均出现了明显错误,分别写成了 " 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 " 和 " 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区 "。
网传截图还显示,两份《执行裁定书》的发布日期,均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12 月 4 日,现代快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时,未发现这两份法律文书。
网传的这两份法律文书是否真实?《执行裁定书》中怎么会出现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字样?12 月 4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 领导说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们暂时就不接受采访了。"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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