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正科长级干部,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彭太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剑河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太强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正科长级干部,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彭太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剑河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太强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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