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晓鹭 邵臻 记者 曹德伟)为让依照法律规定不能上道路行驶的私家车重新上路,江苏丹阳一男子 " 脑洞大开 ",利用自己经营修理厂的便利,物色、" 克隆 " 与自己同品牌、同款型、同颜色的他人车辆,套牌后违法上路。却没想到,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了。12 月 13 日,丹阳警方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 那天我明明没有开车出去过,怎么就有违停通知了呢?我老婆那边都解释不清了,请你们帮我查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11 月底,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一号窗口,市民姚先生语气焦急,申诉其未驾驶车辆外出,却收到违停提醒短信。
工作人员随即调取号牌为苏 LF***6 号的蓝色五菱面包车的违停照片。乍一看,款型、车号、颜色均与姚先生的车辆一致,放大图片仔细比对,发现监控照片上的 " 苏 LF***6" 比姚先生的车多出一个不起眼的装置,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信息反馈给交警大队秩序中队。
接线索后,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车辆疑似交替使用多副车辆号牌。但驾驶员利用车内挡板有意识遮挡脸部,车主身份一时难以确定。
侦查人员专治各种 " 狡猾 ",经全方位查证摸排,嫌疑车辆的一处落脚点逐渐明朗——丹阳市界牌镇一汽车修理厂。但此后几天,该车未在此处 " 露面 ",案件陷入胶着状态。
侦查人员没有气馁,坚信自己的判断。经多日蹲守,12 月 4 日上午,在该修理厂附近,一辆与嫌疑车辆高度相似的蓝色面色车出现了!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会同界牌中队反复查证,确认其就是之前悬挂 " 克隆 " 苏 LF***6 号牌的嫌疑车辆。
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丰伟依法对该嫌疑车辆进行扣押,并将车主——修理厂老板韩某带至界牌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面对确凿的证据,韩某交代了其 " 克隆 " 他人车牌的前因后果。原来,韩某的车辆实际号牌为苏 L***44,依照法律规定,车辆当前出于不能上路行驶的状态。韩某为此苦恼不已,便想着利用自己经营汽车修理厂的便利,留意来厂车辆,物色几辆与自己私家车款型、颜色一样的面包车," 复制粘贴 " 其号牌。
" 我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就伪造了几块牌照换着用,还注意选择监控分布相对较少的路段行驶,以为这样交警就抓不到我了,没想到 ……" 韩某垂头丧气地说道。
12 月 6 日,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韩某被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 12 分。
(通讯员供图)
(校对 李凯波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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