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病患隐私,既是职业道德,更是法律要求
12 月 12 日,周海媚工作室发布讣告,确认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去世。讣告发布当晚,疑似周海媚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社交媒体流传。14 日,据 @平安北京顺义 通报,符某某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拍照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网传电子病历
周海媚的突然离世,让广大网友倍感痛惜,在全网关注下,那张记载了年龄、病状、病史的病历截图,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建立在隐私泄露之上的吃瓜讨论,无疑让对周海媚话题的关注偏离了正常轨道。
从初步调查来看,警方的调查效率很高,泄露病历者为医院员工,坐实了很多人的猜测。如今该员工被行政拘留,他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依法严惩,也再次重申了隐私保护的法律红线。
可能有人认为,周海媚是明星艺人,是公众人物,需要让渡一部分隐私。再者,她的病逝让外界网友颇为关注,那张病历可以 " 答疑解惑 ",而且记载的病史、病状信息,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内容。
这种看法当然不合理。明星艺人也是人,也拥有自己的隐私权——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病历信息的私密属性,不会因为当事人是否为公众人物而有所区别,隐私保护在法律上本该一视同仁。医院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对病历拍照并传播,满足了自己的炫耀目的,但却是视他人的隐私如儿戏,视法律如儿戏。
职业,不是侵犯公民隐私的便利工具。保护病患隐私,既是职业道德,更是法律要求。
周海媚的病历遭泄露,暴露出医院工作人员对隐私问题缺少基本的法律意识,更暴露出医疗机构的管理漏洞。在这种漏洞之下,周海媚的隐私会被 " 消费 ",普通人在今后,同样可能遭遇类似的隐私泄露风险。
以往的一些案例显示,隐私泄露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内部人员。所以,这次在处罚泄露人员的同时,医院方面同样应该深入反思,加强内部管理,守好病历隐私管理的安全阀门。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人也带着吃瓜心态,在传播那张周海媚的病历。此次医院工作人员被行拘,希望能够敲响警钟——不管是公开讨论还是私下吃瓜,都应该合法合规,哪怕不是泄密者或者第一传播人,传播隐私信息,都是在助长违法的风气。
其实站在家属的角度看,周海媚的离世,已经足够让人悲痛了,他们也未必希望,周海媚的病史信息在舆论场上被公开审视和讨论。传播病历、侵犯隐私,不啻于一种二次伤害。所以,尊重周海媚和她的家人,尊重其隐私权,就应该摒弃窥私心态,这一点则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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