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1 日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开启。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目前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基本收尾,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进入普查登记阶段,在此之前,普查对象将陆续收到普查登记告知书。
全国经济普查每 5 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尾数逢 3、8 的年份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 年年度资料。2023 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 两员 " 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和登记准备 6 个环节。2024 年将开展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等环节。
" 按照《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以省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名义印制面向三类普查对象的告知书,并通过有效方式送达普查对象,对辖区内统计机构负责普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登记告知工作。" 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赵至岭说,三类普查对象分别是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一套表单位应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普查登记期间,登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按要求填报普查登记表。如单位是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应同时将填写的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导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报送投入产出调查登记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普查登记期间,普查人员进入非一套表单位进行登记,非一套表单位应准备好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该单位还可登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或在微信登录 " 五经普自主填报 " 小程序自主填报普查登记表。
个体经营户需填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普查登记期间,由普查人员入户登记。该普查对象应准备好相关证照,以及收入支出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普查结束后国家只发布某个地区或行业的汇总数据,不发布单个普查对象数据资料。
在正式登记开始前,石市各级普查单位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准备相关证照、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配合入户调查。
来源 石家庄日报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