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置年货临时售卖点的公告
年关将至,为方便群众售卖年货,按照 " 安全、便民、有序 " 的原则,决定在城区内开设两处年货临时售卖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货临时售卖点及经营类别。
(一)自产水果临时售卖点:从江县月亮湾卡尔顿酒店路口。
经营类别:农村自产水果
(二)其他年货集中售卖点:从江县北上美食街(鑫源牛肉馆至蒙古特色烤羊腿店路段)
经营类别:传统民俗文化用品(包括春联、挂历、年画、灯笼等节日装饰用品)、干货干果、日用百货、水果等。
(三)禁售物品:封建迷信用品、烟花爆竹等。
二、经营须知。
(一)两处开设的年货售卖点,有需求群众可自行前往摆摊售卖,临时摊点要服从管理,不得堵塞交通,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二)经营点保洁卫生自行负责、杂物垃圾收摊时清理干净,美食街内车辆不得入内停放。
三、临时摊位设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正月十六)止。
四、咨询地点及电话: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中路 46 号)办公室;电话:3910505 或 3910511。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 年 12 月 21 日
编辑 周欢 / 编审 黄聪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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