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分行 12 月 18 日发布对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渭银罚决字〔2023〕9 — 11 号),该单位因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处以 2000 元罚款。

据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 2000 元。该校简立平、张军旗两人因对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 500 元。

据天眼查官网显示,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位于蒲城县荆姚镇街西 400 米,法定代表人为蒲小明。
来源 / 陕西 综合中国人民银行陕西分行官网、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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