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8 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推动徐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截图
一、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
1. 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 20%,二手房首付比例为 30%。
2. 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政策,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3. 继续实施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 60 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 100 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 50 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 70 万元。
4. 继续开办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延续实施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实施人才购房支持政策
对符合《深入实施 " 彭城英才计划 "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 攀峰 " 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 4 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 240 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 400 万元。
2. 创新创业人才、社会事业高端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 3 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 180 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 300 万元。
3. 急需紧缺产业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 2 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 120 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 200 万元。
4. 对 40 周岁(含)以下首次在徐州市企业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
5. 企业全职引进的正高、副高(高级技师)、中级(技师)职称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
1. 新增 " 商转组合贷 " 业务。
2. 贷款余额倍数由 10 倍提高至 15 倍。
3. 在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期间(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江苏省内缴存职工在徐州市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五、扩大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合作银行范围
在已有 8 家业务合作银行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南京银行、徐州农商行、苏州农商行、莱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 7 家商业银行,实现委托贷款银行此项业务全覆盖。
六、购买法拍房纳入徐州市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范围
本通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现代快报 + 记者 郑阳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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