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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木双
2024 年 1 月 2 日,记者从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获悉,从根据实况观测,我市已发生重污染过程。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 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决定于 1 月 2 日 21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启动期间,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 ( 市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日查夜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燃煤锅炉优先使用高热值、低硫份的清洁燃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的非居民供暖锅炉责令限制使用和停产整治,强化散煤污染、" 三堆一场 "、道路扬尘、露天焚烧、机动车污染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减排要求。
编辑 王剑青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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