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4-01-04
黄金以旧换新,金戒指怎么从12.3克变成了5.5克?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 我用 12.3 克的金戒指去金店以旧换新,换来的新戒指怎么只有 5.5 克?" 江阴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经江阴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原先的金戒指是按克重计价的,以旧换新后的金戒指,是按照工艺一口价销售的。对此,江阴市消保委特别提醒:消费者应警惕黄金以旧换新,着重注意重量、含量、计价方式等信息。

事情发生于 2023 年 11 月,江阴市民吴先生购买多年的黄金戒指发生了变形,他本打算去金店修整下。结果金店营业员查看后却表示不能修,还 " 贴心 " 表示可以提供以旧换新服务,即换等价的新款金戒指。吴先生想了想觉得也可以。于是,在营业员推荐下,他挑选了一款标价 5712 元的新金戒指后,满心欢喜地回了家。

到家后,吴先生想着称一称新换的金戒指克重,谁知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自己 12.3 克的金戒指,以旧换新来的金戒指,怎么只有 5.5 克?吴先生再细细一想,认为自己被金店骗了,便立即向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进行投诉,想要换回自己原来的金戒指。

接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后,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金店了解情况。金店工作人员表示:吴先生的旧戒指是按当日金价称重回收的,新的戒指是按照工艺品价格一口价卖的,并不是按照克重销售,标价是 5712 元。而吴先生认为,营业员并没有明确告知其更换的戒指是一口价黄金,希望金店退还其旧戒指。

对此,临港分会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例中商家售卖 " 一口价 " 黄金饰品并无不妥,也有顾客愿意为了精致的造型溢价买单,但消费者有权知道其购买黄金的克重,商家也因做好提醒工作,不应为售卖一口价黄金刻意隐瞒黄金克重。

临港分会工作人员提出:商家为消费者退回换购的戒指,消费者支付商家一定比例的一口价黄金折旧费。但由于消费者旧戒指已被商家回收后处理,经过调解,最终解决方案是,吴先生退回金店以旧换新的一口价金戒指,消费者吴先生可在商家处重新挑选相应克重的旧金。

对此,消保委也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应注意重量、含量等信息,尤其是以旧换新,要着重注意黄金计价方式是按克重还是按工艺的一口价,另外购买金饰后应索要发票或交易凭证,并核对是否与实物一致。

现代快报 + 记者 陈敏

(校对 张红霞)

相关标签

陈敏 黄金 江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