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鸣区域违法鸣笛,属于城市里的一种噪声污染,不仅不文明,还会对广大市民的生活、工作造成困扰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全面实施《" 十四五 " 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噪声管理水平,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环保部门联手作战、重拳出击,利用高科技手段,新建了一批鸣笛抓拍设备,目前已投入使用十套设备。
鸣笛抓拍监测系统将声音的空间声场分布,以彩色等高线图像的方式呈现,形成声像图,实现声音可视化,具象化。车辆一旦鸣笛,系统立刻捕捉定位显示声像图,联动抓拍机跟拍取证,生成符合取证规范的图像、视频、音频等多种证据文件。
依据西安交警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的通告》,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西安三环内禁止鸣笛。《通告》规定,我市三环以内(含三环路)所有区域全天 24 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62 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违反者将被处以 100 元罚款。
西安公安交警
通过鸣笛抓拍监测系统
监测到以下禁鸣区域内鸣笛车辆
并对其进行曝光→
陕 AJ0699
陕 A5A870
陕 A399NL
陕 AD98012
陕 AT6G62
陕 AT2015
陕 A1CE19
陕 AF81216
西安公安交警提醒您
市区内禁止乱鸣笛
请依法使用喇叭
自觉减少噪音污染
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来源 / 西安交警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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