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尤力庭)近日,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行为的引领、示范作用,宜兴法院发布 2023 年度典型案例,其中一则离婚纠纷案引起网友热议。
吴某与谈某结婚多年一直未能生育。后经检查诊断,发现丈夫吴某存在先天因素导致无法生育。妻子谈某想要一个孩子,于是向吴某提出人工授精,吴某表示同意。2011 年 4 月,谈某生育一子。
多年后,吴某因与谈某多次发生矛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怀疑儿子是谈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所生,拒绝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儿子随母亲谈某生活,吴某承担抚养费。
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在明知并同意谈某进行人工授精的情况下,不得以不存在亲子关系拒绝抚养。关于吴某猜测的谈某出轨生育事项,经查证纯属想象,法院不予采信。
据宜兴法院某审判员介绍,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谈某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一子,该子女与吴某无血缘关系,但这并不是吴某逃避抚养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正当理由。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社会道德层面上来看,受制于生育能力等因素,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孩子的,对该子女有当然的抚养义务。法院的最终判决既尊重了社会伦理,也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作用。
(校对 胡涛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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