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莆田教育局通报了一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引发关注。
决定书提到,被处理人何某青 2022 年 9 月入职莆田第九中学,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聘用,荔城区教育局于 2023 年 8 月批复解聘。
鉴于被处理人违反了《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2019 年签订)相关约定,经计算,决定给予被处理人退还费用合计 7.475 万元的处理。
2022 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 2023 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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