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文颖)徐州的淮海战役纪念馆、盐城的新四军纪念馆、南京的渡江胜利纪念馆 …… 这些红色场馆你去过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3 月 1 日《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红色资源如何认定?怎么对它们进行保护?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
△ 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旧址
据介绍,《条例》主要有 4 大亮点,分别是明确红色资源保护对象范围、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鼓励创作以红色资源为素材的优秀文艺作品,以及建立红色资源风险排查和研判机制。
什么是红色资源?《条例》中明确了这一概念,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形成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功能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并分类列举加以明确。根据《条例》规定,红色资源分为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红色非物质资源,包含了纪念馆、塑像、故居、重要档案、手稿、报刊、文学、影视等多种形态。据悉,未来省、市、县三级都将依法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对经调查认定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江苏是红色资源大省,如何将它们保护好、利用好?《条例》明确,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负责红色资源中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相关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等工作,并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和保障、行政执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条例》,未来每处红色资源的保护都将 " 明确到人 "。保护责任人需要日常维护、修缮、修复红色资源,在出现重大险情或者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报告、抢救,并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维修。
△ 昆剧《瞿秋白》剧照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传承。近年来,江苏深挖红色资源,推出不少文艺力作:展现革命者凛然气韵的昆剧《瞿秋白》、折射中国共产党人舍小家为大家精神的锡剧《烛光在前》、传承文脉彰显家国情怀的苏剧《国鼎魂》、系列纪实文学丛书《雨花忠魂》、描述雨花英烈的泣血人生的小说《苍茫大地》…… 在《条例》中,也对红色资源研究阐释、主题展览、教育活动、文艺创作、媒介传播、数字赋能等多种传承利用方式作出规定。不远的将来,会有更多优秀的作品走进我们的生活之中。
(图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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