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关于 2024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登记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 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贵安新区 2024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结合贵安新区实际,现将转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1. 遵循 " 学位优先、相对就近 " 原则,有转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要求进行登记,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区域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接收学校。
2. 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不转学、学生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转学。
3. 原则上区内学校之间不转学。
二、转学登记年级
2024 年春季学期就读一年级至五年级、七年级和八年级。
三、转学登记对象
因户籍迁移需转入或回原籍就读的贵安新区户籍生。
第一类: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且住宅权利人应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第二类:公共户、集体户等。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迁入贵安新区公共户籍、集体户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在贵安新区购置房产的。
四、转学登记时间、方式
登记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4 日
登记方式:扫描下列二维码填写转学申请信息
五、其他
1. 请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按要求上传户籍、房产等图片资料并提交成功;若审核人员对家长上传资料存在疑义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家长进行现场审核;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
2. 转学登记通过审核后,若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按照辖区范围内 " 学位优先,相对就近 " 的原则,结合审核材料的情况,根据学校空余情况优先统筹安排 " 人户一致 " 户籍生,再根据剩余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共户、集体户等。
3. 家长须保持登记电话畅通,转入学校将在开学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转学手续,相关报名事宜以转入校的通知为准;不能接受统筹安排的,则视为放弃转入申请。
咨询电话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851-88900539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 年 1 月 23 日
来源: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 陈亚 / 审核 罗海兰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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