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公积金中心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细则》,缴存人购买法拍房可以享受低息公积金贷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公积金法拍贷业务适用于苏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对苏州市内住宅性质房产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申请条件包括: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含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产权清晰的存量自住住房;法拍房无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符合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或累计缴存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无公积金贷款余额;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苏州市范围内购两套(含)以内的自住住房;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买受人竞拍成功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相关材料向中心提出法拍房贷款申请;苏州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3 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邮寄加盖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人民法院根据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出具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并通知拍卖人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法拍房抵押权设立后 5 个工作日之内,贷款发放至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竞拍成功后,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付款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信息、贷款还款账户资料等。此外,办理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收入证明。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现代快报 / 现代 + 记者 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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