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9 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通报" 女子在海底捞包间拍不雅视频 "一事。
通报称,2024 年 2 月 14 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传播。接报后,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曾某(女,40 岁)为博取网络关注,于 2 月 12 日 17 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拍摄低俗视频,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男,35 岁)等人。陈某为吸引流量,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陈某和朱某(男,37 岁)、冼某(男,31 岁)等 4 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并通过网络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 4 人予以刑事拘留。
来源 @广州荔湾公安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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