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9 日,信用中国 ( 陕西 ) 网站发布一则处罚双公示信息,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因未经审批擅自修建案,被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处以罚款 4.5 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布的榆城管执罚决字〔2024〕第 3 号处罚信息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于 2023 年 10 月开始在高新区沙河路北第二采气厂院内修建倒班点锅炉房 , 框架结构的主体已基本完工 , 共涉及违法建筑面积 636.56 平方米。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责令其限期改正 , 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建筑面积 636.56㎡工程造价(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工程造价为 1414 元 / 平方米)的 5% 处以罚款 , 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零肆元柒角玖分(¥45004.7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成立于 2006 年 04 月 18 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为晏宁平。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 ZAKER 陕西综合 信用中国(陕西)、爱企查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