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4-02-21
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大批高仿号被封!网友:底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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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 " 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2 月 20 晚,有不少网友发布消息称,疑似 " 涉事女教师开直播 "。

根据网络截图显示,女子账号信息关联了 "33 岁 "、" 上海 · 虹口 "、" 华东师范大学 " 等内容,简介为 " 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 ",但是 IP 地址显示为辽宁。

据长沙政法频道消息,2 月 21 日上午,已查不到该账户任何信息。上海网信办工作人员在回应采访时表示,目前未收到相关的信息,如果有发现相关的情况,他们将进行调查。

此外,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 " 我不是张老师 " 的账户。

在某 " 我不是张老师 " 直播截图上,直播间网友留言直指主播是在蹭流量。

据最新报道,目前大批高仿号已被平台封禁。

此前,因为部分账号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存在仿冒账号、发布不当内容等行为,多个视频平台集中封禁和禁言了一批以修改昵称等方式仿冒他人、博取关注的账号。

不少网友表示,如此蹭流量,毫无底线。

律师提醒:冒充当事人,可能涉嫌诈骗

这种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的行为,真的只涉及违背道德问题而不违反相关规定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

如果博主仅是冒充 " 女老师 " 身份,依据民法典规定,博主的行为对 " 女老师 " 构成侵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博主冒充 " 女老师 " 身份,散布不实言论,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规定,散布谣言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博主冒充 " 女老师 " 身份实施诈骗等行为,还涉嫌诈骗等罪。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生活中冒用、盗用的事件屡禁不止,法律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一般情况下构成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如果传播虚假内容,还涉及诽谤。

就此事来说,丁金坤认为,开直播主播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 " 女教师 ",已获得打赏,已经涉嫌诈骗,数额小的(一般六千以下),治安处罚,数额大的,涉嫌诈骗罪(一般六千以上)。

女教师丈夫问询笔录流出?警方辟谣

2 月 19 日,疑似出轨女教师张某丈夫问询笔录图片在多个社交媒体账号上流传。网传图片显示,该笔录时间为 2 月 19 日,被问询人是一名吴姓男子。该吴姓男子声称,在网上爆料张某出轨后,他已准备离婚。

据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处获悉,此事件警方已在处理,笔录泄露不属实,网传图片不是真的,相关部门已经在查,更多信息不能透露。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网络谣言、冒充他人蹭流量无底线、无下限!

来源 中国青年报综合长沙政法频道、潇湘晨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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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视频平台 出轨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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