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互联网购物时代,消费选择日益多样化,买前看测评成了不少年轻群体的消费习惯。种草、开箱、试用、避坑、红黑榜 …… 测评视频成了各大社交平台上的 " 流量密码 ",测评范围涵盖美妆、数码、美食、服饰等各大领域。虽说 " 万物皆可测 ",但测评也存在法律风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测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老王是一名自媒体和电商直播从业者,全网累计粉丝量 3000 余万。2023 年上半年,老王在直播中推广乳胶床垫、乳胶枕等产品。
后来,针对其推广乳胶床垫、乳胶枕等产品,一粉丝量有 30 余万的测评账号于 2023 年 5 月至 8 月发布了 3 条测评视频。视频中包含 " 卖垃圾乳胶 "" 几千万粉丝的网红是如何吃里扒外的 "" 卖垃圾,给消费者带来垃圾 "" 大网红卖货为什么如此没有底线 "" 割消费者韭菜 " 等内容,其中一则视频中使用了老王的肖像。
上述视频发布后获得点赞 3000 余次、评论与分享均超 900 余次,评论区出现 " 看着就恶心 "" 这家伙是什么钱都要,黑心钱,取关了 "" 那家伙没底线的 " 等负面评价。因该测评账号为苏州某公司运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小胡出镜录制,老王将苏州某公司、小胡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件争议焦点有二:第一,两被告是否侵害了老王的名誉权与肖像权;第二,如构成侵权,则应如何承担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自媒体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本案中,老王为知名博主,属于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方面,应具有较高的容忍义务。
但测评博主在其发布视频中做出 " 垃圾东西 " 等负面评价,均非基于其本人对老王所售产品的测评或体验而发表,且缺乏对可能引发争议内容的必要调查,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案涉视频中所发布的 " 垃圾博主 "" 没有底线 " 等言论,也以侮辱性语言对老王进行否定性评价,构成名誉权侵权。同时,未经老王许可,在视频中擅自使用老王本人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其次,因苏州某公司系案涉测评账号运营方,小胡系案涉视频出镜人,均直接参与案涉视频的发布,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所运营账号均具有较大粉丝量,两被告虽称其发布视频系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但视频内容超出了实施舆论监督应当遵循的合理限度,且发布后点赞量、评论量、分享量较大,传播范围较广,引发负面评价较多。综上,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老王经济损失 2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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