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2 月,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李炳军省长签署省政府令,将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的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有何亮点?一起来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中央有要求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
(二)省委省政府有部署
《贵州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制定出台《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
(三)事业发展有需要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教育督导规范化水平,着力解决实践中督导作用发挥不足、督导重点不够突出、督导程序不够规范、督学队伍责任不够明确等突出问题,制定《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十分必要。
二、重要意义
★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推动教育的优先发展。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以及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教育督导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督导内容、规范督导程序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经费投入以及管理与使用等事项实施教育督导;
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控等事项实施教育督导,对群众关切的相关教育热点、重点问题作出回应;
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进一步理顺了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督导的程序、步骤和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
进一步强化督导意见书的重要作用;
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督导报告,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备案,且向社会公布;
将年度督导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强化督学保障、压实督学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兼职督学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其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可以按照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折算为教学工作量;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受理对督学不当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督学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取消任命或者聘任的情形,进一步压实督学责任。
(五)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的实效性
可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重大复杂问题,以驻点方式对下级人民政府、学校进行教育督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学校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强化任期内责任落实;
可采取课堂听课、座谈走访、摸底暗访等方式进行,强化经常性督导作用发挥;
强化教育督导社会力量和外部监督。
四、特色与亮点
督导职责新
督导内容新
督导频率新
督导方式新
五、主要要求
(一)对督学的要求
明确规定配备专职督学、聘任兼职督学;
明确督学工作保障;
明确督学管理要求。
(二)对教育督导的实施要求
明确督导频率;
明确督导程序;
明确整改要求;
建立教育督学责任区。
六、如何贯彻落实
(一)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体系;
(二)加强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效果。
来源:贵州教育发布
编辑 陈亚 / 审核 罗海兰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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