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晓霞 记者 李子璇)日前,淮安男子潘某与妻子吵架,为发泄情绪,他将奶粉罐、电风扇、瓶装饮料等多件物品陆陆续续从其 15 楼的家中往下扔,抛掷物品险些砸到过路行人,行人见状立马报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淮安市洪泽法院近日开庭审判这起高空抛物案件,当时潘某将多种物品扔至单元楼门口、小区道路等位置,吓到了不少人。
最终,洪泽法院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表示,这是自 2021 年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该院审理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本案警示人们应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行为,共同守护人民群众 " 头顶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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