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店转让后,原预付卡里的金额不退还,新店主也设置各种门槛,阻碍消费者继续使用原来的预付卡。事发后,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介入调查并支持消费者起诉。近日,武进区法院对该案 3 名被告作出 " 退一赔三 " 的判决,涉案 3 人不但要退还 28 名消费者充值的 28 万余元,还要赔偿 84 万多元。此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也将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
店铺易主,原来的预付卡不让用了
去年 2 月,在常州一女子发现,她持有消费卡的美容美发店突然换了店名,新店负责人声称,以前的预付卡全都作废不能使用,除非再按照一定的比例重新充值。据了解,该女子在原来店里充的里还有几万元余额。于是,她立即通过微信与前店主取得联系,要求退款,但对方告知她需要在新店重新充值才能继续消费后,就把她拉黑了。
事实上,还有二十多名消费者与上述女子有着相同的遭遇。去年 2 月至 6 月期间,武进区消费者协会已收到了关于这家店铺预付卡投诉 109 起,辖区派出所出警调解 80 余次。不少消费者反映,原店主以 " 店面虽已转让,但原卡仍可继续使用 " 为由拒绝退款。现在的店主虽口头承诺可以继续使用,但要求必须再充值一定金额或者另外付费消费才能使用原卡。
当地消协虽多次与前后两任店主沟通联系,但对方始终推诿搪塞,最后竟直接拒绝调解,不再回应消费者诉求。为此,当地消协主动与武进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希望检察机关能引导、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被判退一赔三还面临其他处罚
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介入,经初步调查发现,之前的美容美发店注册经营人虽为储某某,但张某某和杨某某两人才是真正的幕后老板。两人曾在苏州、无锡等地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多次因拒不退还消费者预付款被当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消费者诉至法院。
查明情况后,办案检察官认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随后,检察官指导消费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提出了惩罚性赔偿诉求,并及时指导律师通过诉讼保全的手段,成功查封到杨某某等人的现金、股票、房产、汽车等足额资产。
去年 8 月,检察机关和区消费者协会同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今年 1 月,武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之前拒不出面处理消费纠纷的 3 名被告迫于压力均到庭参加案件审理。武进区检察院和武进区消费者协会派员出席法庭支持消费者的起诉。
3 月 12 日上午,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认定 3 被告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欺诈消费者的主观故意,应退还 28 名消费者预付卡余额 28 万余元,同时,按照卡内余额的 3 倍赔偿消费者 84 万余元。
另外,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储某某注册营业执照给他人使用、并逐月领取报酬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武进区商务局则对 3 名被告在经营过程中拒不退还消费者余额的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知若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予整改,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通讯员 夏丹 张杰 现代快报 / 现代 + 记者 宋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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