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警方调查还在进行中。据邯郸市肥乡区联合工作组最新通报显示,3 月 11 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此案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让人唏嘘的是,被害人只有 13 岁,而三名嫌疑人是被害人同学,也都未满 14 周岁。
三名未成年人为何会对同学下此狠手,他们是否会因未满 14 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针对此案,网上舆论还在发酵。很多网友表达了严惩嫌疑人的呼声。有网友认为,年龄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挡箭牌,必须打破和突破这个魔咒,让施暴者为他们无知的行为和犯罪的手段埋单,打掉这些人不负刑责的幻想。 还有网友提到,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没有先例就创造 "。甚至还有人提出立法建议,罪犯是未成年,可以先收监,等成年后再判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如何惩罚,一直是社会热议话题。特别是这两年,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屡见报道,其中也不乏情节恶劣者。其实,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并非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原刑法第十七条增加第 3 款:"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见未满十四周岁已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法律适用和具体操作,并没有明确。这就使得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对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处置慎之又慎。
法律要保护所有未成年人。面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法律不能再显出 " 力不从心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复杂。比如家庭教育引导、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等,但法律惩戒不力这一点不容忽视。
邯郸初一学生被害案,完全符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条款的精神,当地已表态,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期待能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告慰受害人和家属。
现代快报 / 现代 + 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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