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4-03-20
机构未履行结业包上岗承诺,法院:退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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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昱阳 记者 李子璇)日前,徐某母亲带着他与淮安洪泽一公司签订协议,协议载明学习期满后,合格的学生将包分配年收入不低于 5 万元的工作。可是学习期满,公司未安排其到定向就业单位实习,徐某母亲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培养费并赔偿 15 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双方签订的《江苏某教育(洪泽)定向培养专业学习就业保障协议书》里载明,第一阶段在校学习两年半,第二阶段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实习,在定向就业单位专业技能学习满一年后,合格的学生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不低于 5 万元。

协议签订后,徐某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学习,并向公司缴纳了三年培养费 18000 元,但公司未安排其到定向就业单位实习,徐某母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培养费 18000 元以及协议中 " 保证年收入不低于 5 万元 ",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赔偿损失 15 万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同意解除该合同,按照协议,该公司应当安排徐某到定向培养就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学习,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培养费 1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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