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 03-25
《甘肃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5月1日起施行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renwen1.html

 

《甘肃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妨碍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不得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得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

《规定》强调,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妨碍其安全秩序。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妨碍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不得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得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医安全隐患,指导监督医院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做好医院安全秩序相关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