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行业,绩效薪酬的管理一直是衡量员工表现和奖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随着 2023 年年报的陆续发布,银行对员工绩效薪酬的 " 反向追薪 " 活动被广泛关注。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威海银行等多家知名金融机构在其年报中披露了相关数据,这不仅展现了银行在绩效薪酬管理上的严格态度,同时也引发了业内外对于这一做法的广泛讨论。
▲招商银行年报
据悉,招商银行在 2023 年的年报中明确表示,在报告期内共有 4415 名员工被执行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总金额达到了 4329 万元。虽然这一数字相较于 2022 年的 5824 万元有所下降,但被追索人数却显著增加。这意味着,在过去两年中,招商银行累计追回的绩效薪酬已超过 1 亿元。考虑到招商银行截至 2023 年末共有员工 11.65 万人,这表明约 3.78% 的员工遭受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人均被追回约 9805.21 元。
天津银行也在其 2023 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了向员工追回薪酬的数据,显示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总额为 1.66 亿元,追索扣回金额达 174 万元。相比之下,威海银行的年报则显示,该行在 2023 年度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进行了薪酬追索扣回,总金额为 27.28 万元。
▲威海银行年报
▲天津银行年报
去年 3 月,原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95% 以上的金融机构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对于一些高风险机构而言,这些制度在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九江银行、哈尔滨银行、成都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已明确提及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
在证券行业内,这一趋势同样显著。2022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简称《制度指引》),旨在引导证券公司建立更为稳健的薪酬制度。《制度指引》中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实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不应直接将员工薪酬与项目收入挂钩,并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来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这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的支付、追索与扣回等。
《制度指引》还特别强调了对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的重要性,要求证券公司明确适用条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内容。财政部在 2022 年 8 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中也要求,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对于那些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损失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应依法依规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并止付未支付部分。
截至目前,包括红塔证券、东兴证券、光大证券在内的多家证券公司已审议通过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议案。
编辑 / 刘越凡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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