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公安局在侦办涉嫌开设网络赌场案中,对 1588 张涉嫌用于接收、流转、结算赌资的银行卡内资金依法冻结。为了查清犯罪事实,理清涉赌资金,尽快解冻合法资金,告知以下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来我局配合调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随案移送起诉,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一、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贵州省开阳县公安局配合调查。
二、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资金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银行卡本人涉嫌犯罪、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上公告内容将通过短信发送银行卡绑定预留手机号码及邮寄邮件到银行卡卡主户籍地址。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开州大道 18 号(开阳县公安局)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联系人:
贺警官:17785558691
龚警官:18985109719
附件:银行卡账户信息
开阳县公安局
2024 年 4 月 9 日
来源 开阳公安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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