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犯罪嫌疑人苗某供述,自2023年以来,其在明知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店内员工将所售正规品牌电动自行车的48V电瓶改装成大功率的60V、72V的电瓶,销售金额达25万余元。为了谋取利益,苗某开通了视频号进行商业推广,并在视频中有意无意地插播改装车辆的画面,一些追求速度的顾客观看视频后也会闻讯而来。
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等3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外,宝山警方正围绕电池组来源深挖涉案源头,并对销售网点、寄递外卖配送站点开展定向检查,严格查处擅自违法拼改装行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资料:宝山区新闻办
编辑:孙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