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新闻 | 湖北 2024-05-06
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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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债券 "23 襄国 03" 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证监会第 222 号 ) 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 2024 ) 19 号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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