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5 月 6 日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阶段性降低 1 个百分点,即缴费费率分别由原来的 5.4% 调整为 4.4%、由原来的 5.75% ( 含生育医疗待遇 ) 调整为 4.75%。参保人员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
此项惠民政策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要求,旨在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持续向好,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据悉,兰州市已连续两年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降费率政策,努力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职工医疗待遇保障水平。
截至目前,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已按降低后的费率执行,并对 1 月至 3 月已按原费率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开展集中退费,共涉及 9 万余人次,退费金额约 614 万元。费率降低后,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全年人均医保缴费将减少 817.92 元,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全年受益 2454 万元,极大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一审丨马丽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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