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东南 2024-05-09
“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车主被网暴案宣判→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 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 " 事件当事人陈先生昨日(5 月 8 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他遭网暴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要求网暴者道歉并赔偿部分律师费。

据本报此前报道,2022 年 6 月 25 日,陈先生在上海某小区单元楼门口停放的摩托车,被一老人经过时推倒。事发后经鉴定,摩托车损失达 16000 多元。陈先生将相关视频发布后,引发热议。检察机关曾以老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在审理过程中,老人于 2023 年 1 月 24 日死亡,法院依法裁定终止审理。此后,陈先生向老人的遗产继承人提起索赔修车款的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老人的继承人赔偿陈先生修车款 16704 元并承担诉讼费。

陈先生表示,事发后,他注意到有一名网民在 2023 年初于某视频网站上发布多个视频,用 " 撒谎成瘾 "" 带节奏 " 等措辞形容陈先生。陈先生说,当时他在网站上提醒对方,如果继续实施网暴行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对方反而变本加厉。

2023 年 4 月,陈先生就被网暴一事向警方报案,警方认定涉事网民发布的内容构成侮辱。同年 6 月,陈先生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网民停止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该案中被告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针对原告的视频内容,并采取谩骂等过激的侮辱性言辞,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后虽自行进行删除处理,但该视频已被公开播放,并被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知悉。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将造成陈先生社会评价的降低,上海警方亦对被告发布视频内容对原告构成侮辱予以认定,故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陈先生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书面道歉,在其视频网站个人账户主页公开道歉内容不少于 15 日,并赔偿陈先生律师费 3000 元。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相关标签

上海 继承人 遗产 王欣 检察机关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