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民办幼儿园申请,县教育局组织工作组实地测算,2024 年 4 月 28 日经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 16 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重新核定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附:开阳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重新核定结果
公示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5 月 14 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开阳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重新核定结果
来源:开阳县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 陈亚 / 审核 罗海兰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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