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龙维平、刘辉同志任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飞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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