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进一步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和督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意见》,确定了 7 件重点督办建议和 15 件归口督办建议。
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围绕市委 " 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 发展思路和 " 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 " 工作部署和人大代表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在 108 件代表建议中确定 7 件作为重点建议,分别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
这 7 件重点督办建议为:(一)金平区代表团方少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的建议》(建议第 25 号);(二)南澳县代表团谢丽玲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缓解路面压力的建议》(建议第 23 号);(三)金平区代表团曾燕菲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构建 " 会展 +" 经济生态圈,打造粤东 " 新名片 " 的建议》(原议案第 44 号)、濠江区代表团林婉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工商并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做好汕头市展览工作的建议》(建议第 63 号),合并为《关于全面提升会展经济能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四)金平区代表团李俊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安全管理的建议》(原议案第 34 号);(五)金平区代表团曾燕菲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推进绿美汕头建设,打造特色生态宜居城的建议》(原议案第 45 号);(六)潮南区代表团刘少如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速推动汕头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建议第 33 号);(七)龙湖区代表团沈雪山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保障师资与经费配备,支持汕头海外华文教育优化升级的建议》(建议第 31 号)。
为发挥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的专业优势,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基础上,各委员会从对口联系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中再确定了 15 件建议进行归口督办。由各相关委员会结合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对相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跟踪督办。除大会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归口督办建议外,其余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会同有关委员会进行督办。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把督办议案建议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求督出成效。要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联系,组织代表参与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督办,扩大代表对督办工作的参与。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共同推进办理实效;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将代表的具体意见交由承办单位再作研究,并落实承办单位按要求再次答复代表。要扎实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 回头看 ",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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