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2 月 12 日晚,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的家中,杨先生刚买的宝马 525Li 车辆被烧毁。" 我当时回家把车停在院子,上个厕所回来发现车底部有亮光,过去一看着火了。" 杨先生表示,他发现车辆起火后企图灭火但未果,等消防队赶到时车辆已经被烧的差不多了。
杨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出具了一份盖有 " 怀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公章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其上显示:" 起火点为陕 UZXXXX 轿车前部发动机舱发动机右侧后上部;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外来火源、遗留火种等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不能排除发动机舱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
" 现在车损的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像购置税、保险、装潢,车内的一些物品,烧毁地面损失,这些费用应当由 4S 店来支付我的损失。" 杨先生说,自己车辆买回家后还没有到达首次保养的时限就烧毁了,并且又不是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属于车辆自身质量问题引发,应当由涉事 4S 店进行赔偿。
据杨先生提供的协议书显示,杨先生这辆宝马 525Li 是在陕西省西安市新丰泰海宝 4S 店购买,该车辆出售方为西安新丰泰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6 日。而车辆起火时间,是他开着车回安徽老家过春节期间,其本人平日常住在陕西省安康市。
▲陕西长安大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
杨先生表示,为了弄清楚车辆起火的真正原因,他在陕西长安大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做了鉴定,鉴定意见显示:" 车辆着火是其发动机机舱电路故障所致 ",鉴定时间为 3 月 13 日。
但 4 月 11 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杨先生出具了一份告知书,称:" 未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车辆起火很可能为外来火源导致。" 这种互相冲突的两种鉴定结果,导致杨先生和 4S 店就后续赔偿问题一直僵持至今,未能达成共识。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客户告知书
5 月 15 日,西安新丰泰海宝 4S 店市场部李经理致电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店方与客户多次沟通,没能够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协议,店方也清楚各自的鉴定结果在事故原因认定上有出入。" 我们支持客户使用各种渠道去进行维权,或者是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边我们都是可以给他提供便利与支持。"
" 我除了车损,其余损失加起来一共近十万块钱左右。我现在已经决定通过起诉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先生说。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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