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 等电商节主打低价大促,在低价的诱惑下冲动消费行为十分常见,因此各大电商平台的退货规则成为消费者关心的重点。
在国内购物平台中,京东有自营店铺和物流,退货流程比较简单,条款也比较宽松,有的消费者到京东购买数码产品体验把玩后,再七天无理由退货,这种行为被称为 " 摸摸党 "。
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就有 " 摸摸党 " 翻车的案例。某社交平台用户发帖称他在京东上购买的 vivo 手机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绝,原因是 " 退款次数太多,系统识别是批发行为,直接关闭退货 "。
后续作者在和网友的互动中说到,他在京东平台退货过十几部手机。也许退货的数量过多触发了京东内部的某些监测机制,最终才被拒绝退款。
当然,如果是有正当理由,哪怕消费者退货上百台手机,只要是符合七天无理由的相关规定,作为购物平台京东也没有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款要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不适用 7 天无理由退货。
京东官网上也明示,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按照签收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商品完好可申请 7 天无理由退货。其中,完好标准: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部分商品因商品属性问题,不支持 7 天无理由退货。
在上述的两条规则里,并没有写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时有次数上限。而且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投诉京东无理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比如有消费者称仅将产品运输包装的牛皮纸拆开,未撕开产品封条且产品处于未使用、未激活的状态下依然被拒绝退货。
如果京东确实有证据证明购买 vivo 手机的消费者有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行为,理应正式告知消费者理由,消除误会和无意义的纠纷。
被玩坏的售后规则,苹果是前车之鉴
只不过作为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售后规则,对全体消费者都没有好处。
前车之鉴便是苹果售后政策的变迁。苹果公司早期为了抢占市场,iPhone 等产品出现了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一律采用 " 以换代修 " 的方式售后,换新的机器被称为 " 官换机 "。
但后来被不法商家钻了规则漏洞,大量收购损坏的机器到苹果官方售后套取 " 官换机 ",让苹果遭受了巨大损失,还引起了多宗诉讼。
后续因为 " 官换机 " 事件屡禁不止,苹果先是 2016 年在中国大陆区域取消了 " 以换代修 " 的售后方式,取而代之的是 " 只修不换 ";随后推广到全球市场。
这也就意味着因为海内外 " 官换机薅羊毛大军 " 滥用售后政策牟利,最终导致本该享受良好服务的普通消费者利益受损。
同理,国家出台相关法规规定电商平台必须支持七天无理由的售后政策,本质是考虑到线上购物在购买前无法接触、体验实物,实际体验后发现不合适、不满意,或者产品在快递运输、生产过程中出现非消费者责任的损坏便可以退货,最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但如果因为滥用七天无理由规则,只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将大量全新产品变成二手产品,甚至以此来牟利,最终政策收紧之后,受伤的还是全体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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