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长安区营销服务部因未按要求擅自设置门头牌匾,被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 0.15 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 " 信用中国(陕西)" 官网发布的长城管执罚字韦 2024 第 011 号 0024775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 , 韦曲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西部大道时 , 发现辖区紫宸公寓三楼商铺 " 中国人民保险 " 为新安装的门头牌匾 , 该公司因未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登记 , 被韦曲中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长安区营销服务部未按要求擅自设置门头牌匾违反了《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对其做出以下处罚:1、责令其限期补办门头手续;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做出处罚的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据爱企查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长安区营销服务部成立于 2008 年 02 月 21 日,注册地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大学路兰乔国际城 1 号楼 301 室,法定代表人为胡凯。经营范围包括分发总公司签发的保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经总公司授权,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来源 /ZAKER 陕西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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