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提问】
本人在贵阳工作,缴纳有职工医保,请问产检费用可以享受什么报销待遇?
【部门回复】
贵阳市医保局:
一、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不设起付标准,待遇享受期截至预产期当月。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 1200 元,支付比例为 90%,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超支付限额的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注:系统内做了生育标识后先按规定享受 1200 元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比例为 90%,不区分医院等级。如 1200 元支付完后,用普通门诊 2000 元基金支付限额支付产前检查费时,需执行就医的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使用个人账户没有报销比例。
二、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 600 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报销标准根据国家分级管理规定,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 5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为 60%,村级(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销比例是 70%。参保人确诊怀孕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将叠加待遇拓展到三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为 50%,对于普通门诊已放开至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地区,待遇就高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按照各市(州)现行普通门诊规定执行。
注:城乡居民产前检查可以拓展到三级医疗机构,但是必须在做了生育医疗标识后。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林波 实习生 黄春云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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