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9 日,湖北宜都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4 年 5 月 28 日 18 时许,我局在工作中发现网络上出现一条殴打他人的视频,遂开展侦查调查。
经初查,视频内容于 5 月 26 日(周日)15 时 30 分左右发生在市职教中心男生宿舍内。该校学生邹某某(男,15 岁)与同班同学曹某某(男,16 岁)因琐事产生矛盾并发生口角。曹某某遂邀约同班学生姚某某、陈某某等(均为未年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两人未满 16 周岁)在寝室内对邹某某进行殴打,并拍摄视频传播。
经我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检验,邹某某颈部、背部、臀部及左上臂等体表见皮肤青紫,体表其它部位未发现明显损伤。
5 月 28 日,我局已依法将曹某某、姚某某、陈某某等相关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公安机关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打击处理。
同时,警方提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避免给事件相关学生及其家人造成二次伤害,请广大网民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和信息。如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 宜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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