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原主任陈海峰 ( 正县级 ) 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海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海峰利用担任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贵州检察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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