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 双减 " 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省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实现 " 平安高考 " 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净化考试招生环境,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确保我省 2024 年高考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 " 状元 "" 满分 "" 升学率 "" 高分考生 "" 录取率 " 等信息。
三
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四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五
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六
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 " 试题 "" 答案 " 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七
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省 " 双减 " 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5 日
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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