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4-06-12
长春市推出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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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已经进入到了 6 月中旬,我们也即将迎来高校毕业季,在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季节,长春市以满满的诚意和一系列优惠政策,向广大毕业生发出诚挚的邀请。

同时,长春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让高校毕业生能够安心在这里创业、就业。

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就业、创业,近年来,长春市持续推出各项优惠政策,连续 4 年,每年吸引高校毕业生超过 10 万人。近期,长春市人社局再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整合升级,从七大方面推出了 26 条政策措施。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秦锡春: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可享受长春市财政 30% 的租金补贴。

同时,针对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毕业 5 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 8 万元、硕士 5 万元、本科 3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生活方面,对在长春工作的当年应届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月 2500 元、1500 元、1000 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李博:

在原有基础上,对国家级科研院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在原有基础上每月增发 800 元、500 元和 300 元补贴。

此外,长春市还为未就业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补贴,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期间由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 发放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 发放生活补贴。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李博:

今年,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到 2120 元,也就是说我们大学生毕业以后到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过程中,每月可以得到补贴是 3392 元,在就业见习期满后还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人社局的网站上特意开辟了大学生政策专栏,欢迎大家可以随时到网站上查询具体政策和办事流程。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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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就业 本科 人社局 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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