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盛佳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海鸿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 兼职 >,不再担任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舒忠义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潘甚行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秦龙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姚贤本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正乡长级),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杨星同志不再担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黄子龙同志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光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朱永麒同志任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腾文军同志任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来源 施秉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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