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提问】
请问贵阳贵安的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设置起付标准?
【部门回复】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 元。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确定为 150 元。各级别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 75%,二级医疗机构为 70%,三级医疗机构为 65%,退休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 5 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 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6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 500 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林波 实习生 黄春云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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