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米脂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 " 三查 " 制度执行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罚款 46 万元。
根据 " 信用中国(陕西)" 官网上发布的榆金监罚决字〔2024〕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米脂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 " 三查 " 制度执行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给予罚款 46 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数据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做出处罚的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
贷款 " 三查 " 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 " 三查 ",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 " 三查 " 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据爱企查显示,陕西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06 月 16 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迎宾大道南侧园艺路东侧,法定代表人为黄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来源 /ZAKER 陕西 综合 " 信用中国(陕西)" 官网、爱企查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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