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六盘水 2024-07-03
事关小学、初中秋季入学,六盘水一地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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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 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做好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划片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变化区域内学校分布情况,客观公正地划定招生入学范围。

(二)坚持控制班额原则。招生入学招生计划(即学位统筹)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上小学一年级起始班额不超过 45 人,七年级起始班额不超过 50 人。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 十严禁 ",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充分体现招生入学 " 公开、公平、公正 " 要求,让招生入学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行户籍所在地入学兜底保障,兼顾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外来流入常住适龄儿童。同时,结合区域内学位情况,调剂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五)坚持协调联动原则。对区域内学位不能满足就近入学需求的,强化区域间协调联动,及时函告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三、招生范围

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办学规模、学位情况,各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一)城区(含双水街道、以朵街道、石龙街道、红桥街道,下同)公办学校

1. 小学。水城区第一小学: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双水街道明硐社区,双水街道黄家桥社区高林组。水城区第二小学:双水街道朝阳社区,双水街道建业社区。水城区第三小学:以朵街道以朵社区(含恒维生态国际城小区、麒龙公园里小区)、住武社区、滴水岩村。水城区第四小学:红桥街道严家寨社区(不含白岩组),红桥街道鱼塘社区,红桥街道白泥居委(居住在自然村寨未拆迁安置户)。水城区第五小学:双水街道双水社区(不含塔山印象小区和人民路以北),双水街道黄家桥社区雅苑组、黄家桥组、双水组、和平组、井海组,红桥街道严家寨社区白岩组。水城区第六小学:双水街道小山社区,双水街道沙龙社区。水城区第七小学:红桥街道红山社区,红桥街道付家营社区、红桥街道银矿社区。水城区第九小学:双水街道金竹林社区、双水社区塔山印象小区和人民路以北。水城区第十七小学:石龙街道双龙社区双龙居委。水城区第十八小学:石龙街道石桥社区、红桥街道白泥居委(含已搬迁到石桥安置点的拆迁安置户)。水城区第十九小学:石龙街道石龙村。

2. 初中。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水城区金竹林中学、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附设初中班、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附设初中班、六盘水市第七中学附设初中班、水城区第一实验中学:面向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生。(接收人数详见附件 5。)

(二)乡镇公办学校

非城区乡(镇、街道)由中心学校协调村(居)认真摸清本辖区内适龄儿童数,按就近入学、应收尽收原则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入学,小学六年级按照整班移交的原则,移交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 " 等规定,明确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1. 六盘水红桥学校、六盘水市云联学校、水城实验学校、六盘水市知义外语学校:优先满足水城区学生入学需求,若在水城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可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学生;若在水城区内招收学生不足区教育局下发的计划数,可适当面向钟山、盘州、六枝等其他市(特区、区)招生,但不得招收六盘水市以外的学生。(招生指标数详见附件 3、附件 4)。

2. 水城区德安学校、水城区红湖学校、水城区为明学校、水城区野玉海志成文武学校、水城区发耳镇德文学校、水城区永明中学:在水城区范围内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可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学生。不得招收水城区以外的学生。

3. 水城区双水街道众泰学校年检不合格停止招生

四、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中,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入学条件及审核批次 " 所列的相应条件,提供相关证件由所在社区(居委)进行审核登记积分确定。(招生指标数详见附件 3)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各乡(镇、街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制定小升初整班交接入学工作方案,报乡镇政府(街道办)审定后组织整班移交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其中:水城区野玉海志成文武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在本校就读。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招生入学原则,结合城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根据区教育局核定招生入学指标由各小学分别与相应初中学校进行交接。其中,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四小学、水城区第五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水城区第十七小学、水城区第十八小学、双水街道众泰学校、水城实验学校部分六年级毕业生,水城区第十九小学六年级全部毕业生。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三小学、水城区第四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水城区第七小学、水城区第十七小学、水城区第十八小学、双水街道众泰学校部分六年级毕业生。水城区金竹林学校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五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双水街道众泰学校部分六年级毕业生,水城区第九小学全部六年级毕业生。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附设初中班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四小学、水城区第五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水城区第七小学、水城区第十八小学部分六年级毕业生。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附设初中班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四小学、水城区第五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水城区第十七小学、水城区第十八小学部分六年级毕业生。六盘水市第七中学附设初中班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四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水城区第十七小学、水城区第十八小学部分六年级毕业生。水城区第一实验中学招收水城区第一小学、水城区第二小学、水城区第三小学、水城区第六小学、水城区第七小学、水城区第十七小学、水城区第十八小学部分六年级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按照整班移交的原则,除明确需要分流的学生外,招收本校全部六年级毕业生。(招收学生数详见附件 5,招生指标数详见附件 4)。

五、入学程序

(一)一年级入学程序

1. 城区由街道办组织村居(社区)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积分并将审核积分情况统一报街道办,由街道办根据学校所服务区域汇总审核按照先安排第一批次,再依据本区域学校学位余额情况将所属本学校招生区域的所有适龄儿童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二批次拟入学名单,并返回村居(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向相应学校提供拟入学名单(需同时提供经社区主任、支书、审核人员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校根据街道办提供的拟入学名单结合学位情况确定入学名单,委托村居(社区)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 非城区由乡(镇、街道)中心校按照公安户籍信息系统、" 贵州省人口信息台账 " 建立一年级应入学台账,指导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 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4. 报名注册所提供资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户主页和适龄儿童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二)七年级入学程序

1. 由初中学校委托学生所在小学代发放入学通知书。

2. 持入学通知书按时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3. 城区和有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的乡(镇、街道)小升初工作,按照本方案第四条 " 招生对象 " 规定,由各小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各初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学生特长、户籍地及现居住地,制定 " 小升初 " 入学工作方案,按相关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综合评定合理推荐到划定片区初中学校就读。方案制定时要广泛征求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意见,严禁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及针对某一所初中学校优先分配小学毕业生等行为。原则上多孩子女推荐到同一所初中学校就读。方案和推荐就读初中学校分配的学生名册要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前将整班交接花名册电子版及学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区教育局教育股(教育保障专班)备案。

城区内民办小学的小升初方案由区教育局职成教管理中心指导学校按上述要求制定并严格审核把关,分流学生必须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考虑居住、交通等因素,随机确定分流名单,不得以成绩、分数等为分流依据。城区公办小学要结合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认真组织调查摸底,摸清学生实际居住地、学生就读意愿等情况。结合学生实际居住地、学生就读意愿、初中学校招生数科学合理分配指标,要充分结合 " 就近 " 与 " 相对就近 " 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顺利进入初中学校就读。严禁根据学生成绩、学生特长、学生获奖情况等与初中学校搞 " 暗箱操作 ",随意性分配、照顾性分配。初中学校接收学生后,应将入学通知书存根统一返回学生原毕业学校存档,学生原毕业学校根据收回通知书存根一一跟踪核实学生就读情况,实现学生全部就读闭环管理。

(三)特殊群体入学

1. 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坚持以 " 随班就读为主、送教上门为辅 " 的原则,让每个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得到妥善安置,落实教育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切实做到 " 能招尽招 "。对辖区内因身体残疾程度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统筹师资力量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按照 " 一人一档 " 要求建立送教上门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要报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做好鉴定,并精准建立残疾适龄儿童安置台账,协调民政、卫健、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活动;

2. 其他特殊群体入学。招商引资协议且项目实际落地在水城区辖区内的投资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军人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含公安烈士、公安英模、荣立市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功公安人员)、持有中国凉都优才卡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政策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第一批次进行入学审核,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按实际居住地对应片区到所属社区审核登记学校入学。

(1)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消防指战员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相应社区进行审核登记。

(2)孤儿(含民法典所指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区民政局出具证明到相应社区审核登记。

(3)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水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且项目实际落地在水城区辖区内的投资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按照市、区有关规定,由水城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到相应社区审核登记。

(4)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由区委政法委出具证明到相应社区审核登记。

(5)教师子女可选择在父母工作学校或现居住地对应片区就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到相应社区进行审核登记。

(6)在水城区辖区内工作但未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和 2024 年 3 月以来考调到水城区中心城区工作人员子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到对应片区相应社区审核登记。

(四)城区一年级学位调剂

若城区公办学校提供学位不能满足招生服务范围第一批次学位需求的,由街道办对第一批次适龄儿童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拟入学适龄儿童,剩余部分纳入第二批次。第二批次入学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次调剂使用学位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余额情况,由街道办对本街道需要调剂的适龄儿童依据审核积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对不服从调剂或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无学位调剂的,可以选择到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接收就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同等条件下,多孩子女可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注:政策照顾对象按实际居住地对应片区学校入学,学位不足时需服从调剂。

六、时间安排

(一)中心城区入学时间安排。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前(双休日除外)在社区领取《水城区 2024 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资料审核登记表》或关注水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认真填写,并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根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持《水城区 2024 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资料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村(居)社区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积分。

(二)乡(镇、街道)入学时间安排。非城区各乡(镇、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由中心学校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报名注册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六年级毕业生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片区教育服务中心制定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将学生整班移交送至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就读,对自行选择就读学校的,要进行跟踪管理,开学后第一时间收集就读印证材料归档,确保小学毕业生一人不漏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三)工作时限要求。全区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统一招生时间和要求进行的招生行为视为无效招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及学籍注册工作 8 月 31 日前全部完成。

七、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计划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消除 " 大班额 " 计划,在限定班额内设置班级规模,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原则上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入学起始年级班额一年级不超过 45 人、七年级不超过 50 人,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区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村居(社区)做好学位调剂,督促学校根据村居(社区)提供入学人员名单安排入学就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纪(工)委及相关股室(中心)、村(居)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 " 贵州省教育入学‘一件事’ " 严格材料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畅通入学渠道,公平、公、公开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暗箱操作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严格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招生过程中的管控作用,严格落实 "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 " 要求。在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学校需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一年级新生信息,完成七年级学生学籍接转工作,将录取学生电子档转入相应学校,坚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杜绝人籍不一致的情况发生。严格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学籍转入审核,严把学籍入口关,不得为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收的一年级学生、七年级学生或其他学段转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除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以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只减不增。

(三)强化控辍保学。要切实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一是凡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可以推迟到 7 周岁,其监护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延缓入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二是切实做好 " 小升初 " 交接工作,加大对六年级毕业班学生整班移交政策的宣传,小学生毕业学校要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去向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就读去向追踪机制,确保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四)注重过程监管。招生入学严格按照 " 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公办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区域范围内社区审核通过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各小学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招生任务数审定的小学毕业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小升初考试,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通过招生咨询、" 校园开放日 "、网络登记学生信息等形式摸排生源,或组织选拔性考试提前掐尖招生;要坚持阳光分班,不得采取考试、面试等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要通过电脑随机分班、男女生合理搭配等方式设置班级,要均衡配置师资,组建班级学科教师队伍,采取电脑派班、班主任抽签的方式决定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坚决杜绝以成绩划分重点班、快慢班,为学科教师划等级,采取重点班、快慢班等组合教师的方式安排任教学科教师;不得擅自更改 "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 规定的学生报到注册时间,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学生报到时间的,要报区教育局教育股(教育保障专班)审核备案,但不得以学生错过报到时间拒绝学生入学报到。对违反规定、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民办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或招收转入学生,对民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或违规招收转入学生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公安、人社、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出具的相关入学就读证明材料要严格把关。严禁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他人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审核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城区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接收非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挤占学位,国家公职人员对在招生工作中参与提供虚假印证材料,借招生入学谋取私利,不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及本方案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将交由纪委监委进行立案查处。

1. 业务咨询

联系人:康仕通,联系电话:0858-6664729/6904916;

王 勇,联系电话:0858-6664749(民办学校),

邮箱:scqjyjjyg@163.com。

2. 投诉举报

水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858-6664738。

双水街道纪工委:0858-8932872

以朵街道纪工委:0858-8166028

石龙街道纪工委:0858-2110414

红桥街道纪工委:0858-6632110

附件:

1. 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 水城区 2024 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资料审核登记表

3. 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4. 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5. 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升初免试入学一览表

6. 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入学调剂花名册

7. 水城区 2024 年秋季学期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花名册

8. 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入学通知书(模版)

9. 义务教育初中七年级入学通知书(模版)

10. 水城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就学告知函

11. 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 水府办发〔2021〕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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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水城教育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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