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4-07-06
8月1日起 甘肃省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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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5 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从 8 月 1 日起,我省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原高峰、平段、低谷各 8 小时调整为高峰 7 小时、平段 11 小时、低谷 6 小时。

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相关要求,结合我省电力系统净负荷特性和运行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原高峰、平段、低谷各 8 小时调整为高峰 7 小时、平段 11 小时、低谷 6 小时。高峰时段由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23 时调整为 6 时至 8 时、18 时至 23 时,平时段由 23 时至 7 时(次日)调整为 23 时至 6 时(次日)、8 时至 10 时、16 时至 18 时,低谷时段由 9 时至 17 时调整为 10 时至 16 时。政策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本次政策调整由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除农业排灌用电外)执行。居民和电采暖用户执行原规定,暂不调整。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配套出台省内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区间政策,制定省内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为 420 至 620 元 / 吨(5500 千卡,含税),实现 " 下限保煤、上限保电 " 目标。区间政策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据介绍,电价、煤价政策协同发力,能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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